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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邹镇公开选聘1名村党组织书记
日期:2020-07-17 09:07 浏览:185

大邹镇首批公开选聘村党组织书记简章

 

为进一步选优配强大邹镇村党组织书记队伍,提升基层组织组织力,引领村级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加快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推进,决定公开选聘一名村党组织书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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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选聘岗位

万家村党组织书记。

选聘岗位与报考人员比例不低于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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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范围

面向本乡镇范围内行政村(社区)村(居)“两委”班子成员,单位(站所)工作人员,乡镇机关干部,企业职工,自主创业5年以上、带动10人以上就业、社会反响较好的致富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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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格条件

(一)职位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 思想政治素质好,大局意识强,遵纪守法,坚决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

2. 热爱“三农”工作,能够吃苦耐劳,有长期扎根农村、服务农村的意愿;

3. 农村工作思路宽、办法多,具有一定创新精神,引领村级发展能力较强;

4. 组织协调能力强,善于做群众工作,有一定的处理农村基层复杂问题的能力;

5. 具有本乡镇户籍;

6. 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7. 中共正式党员,党龄1年以上(计算时间截至2020年7月1日);

8. 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9. 具备村党组织书记任职的其他基本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 品行不端、道德败坏的;

2. 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涉邪教等问题,或因涉黄涉赌涉毒涉盗、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

3. 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 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5.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 不具备正常履职身体条件的;

7. 曾被开除公职的;

8. 其他不宜选聘任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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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程序步骤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能力测试、镇级联审、综合考察、确定人选、体格检查、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7 月13日— 7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大邹镇组织科(政府大楼203室)。

3.报名要求: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由本人到大邹镇组织科报名,同时填写《大邹镇公开选聘村党组织书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以及2寸近期正面免冠照3张。

(二)资格审查

大邹镇组织科联合纪检、派出所、司法、信访、和计生等单位(站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取消报名资格。

(三)能力测试

能力测试采取竞职演讲加面试的方式进行,对到村任职报考动机、村党组织书记任职适岗性、解决农村基层问题实际能力、引领村级发展思路等进行能力测试,满分各为100分。

根据竞职演讲的得分排名情况,按照不低于选派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名单。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竞职演讲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1:2比例确定联审对象。

(四)镇级联审

大邹镇组织科联合相关部门单位进行联审。联审通过的,确定为考察对象;联审不通过的,取消考察资格,并从综合成绩中按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综合考察

考察方式:由大邹镇党委成立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细致了解,综合考察其德才素质、工作实绩、群众公认和适岗情况。

(六)确定人选

大邹镇党委召开专题会议根据综合成绩、联审结果、综合考察结果提出拟选聘人选。

(七)体格检查

拟选聘人选确定后,大邹镇组织科组织体检,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原则上从考察人选中递补。大邹镇党委如认为确无合适人选,也可不递补。

(八)公示聘用

对拟选聘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被举报不符合条件或有其它违纪违规行为,并被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大邹镇组织科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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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试用期限

本次选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由大邹镇组织科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单位,对选聘人员进行试用期满考核,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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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报酬待遇

试用期内工资报酬由大邹镇按照本地村党组织书记标准发放,缴纳相关社会保险。行政、事业编制人员,身份性质与工资发放渠道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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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简章由镇组织科负责解释

咨询方式:大邹镇组织科:仲  俊 15295260101  

附件:《大邹镇公开选聘村党组织书记报名登记表》(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