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兴化市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社工队伍建设,提升基层管理服务水平,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现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
本次共计划招聘社区工作者35人,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岗位计划表》(附件1)。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能吃苦耐劳,热爱社区工作,有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兴化市户籍或兴化市生源;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1月21日至2002年11月25日期间出生);
7.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0届毕业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1日—11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兴化市昭阳街道办事处(英武南路50号)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由昭阳街道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新聘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期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使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间其基本工资按照社区相应岗位等级的80%发放。
本次招聘工作在市纪委派驻组的监督下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本简章由兴化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0516503 (兴化市民政局)
监督电话:0523-80516529(兴化市纪委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组)
附件:
兴化市民政局
2020月1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