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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窑城管中队招聘公告
日期:2020-11-26 17:22 浏览:215

戴窑城管中队招聘公告

为统筹推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结合基层就业公共需求以及“六保”工作要求,根据兴化市《关于2020年新开发公益性岗位的公告》内容,启动戴窑镇第二批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就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安置岗位及人数

岗位名称:城管队协管员;

安置人数:计划11人。

二、安置对象及条件

1.安置对象:退役军人。

2.申请条件:

(1)户籍所在地为戴窑镇或戴窑镇常住人口(以村、社区证明、房产证为准);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至2002年11月期间出生);

(4)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往年已被录用过或被辞退人员,不得再在本次招聘中报名。

三、安置程序和方法

1.个人申请报名

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得委托他人代办,本次报名不设网上报名渠道。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6日—12月5日。接待时间为正常工作时间内。

报名地点:戴窑镇党群工作局(政府大楼102室)。报名时需提供如下材料: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退出现役证明、近期免冠二寸照片2张,非戴窑户籍的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审核

由镇劳服所、派出所等相关部门对照报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3.面试

报名结束、资格审核通过后,将组织符合条件报名人员进行面试。面试主要考察了解个人仪表、口头表达、语言组织、岗位知晓等方面内容。面试满分为100分, 60分为合格线,达不到合格线者不予安置聘用。

4.安置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达合格线以上人员按岗位数等额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安置聘用人选。聘用流程参照事业单位录用工作人员的相关做法,后续对拟安置聘用人员进行考察、体检、公示,确定最终聘用人员。

五、人员管理和工资待遇

安置人员由镇党委统一安排岗位,试用期满后签订公益性岗位安置聘用合同。安置聘用期限为3年,工作表现优异的合同期满后可进行续聘。安置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安置资格。安置人员的日常考核管理参照合同制用工人员管理执行。安置人员工资待遇为2800元/月,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六、纪律与监督

本公告由戴窑镇党委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3—83950512

监督举报电话:0523—83846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