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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庄镇公开招聘派出所辅助警务人员简章
日期:2021-03-29 11:02 浏览:228

陶庄镇公开招聘派出所辅助警务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我镇决定面向全镇公开招聘派出所辅助警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人数及开考比例

本次共计划招聘编外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4名,其中男性3名,岗位代码01,该岗位主要职责是从事一线警务辅助工作女性1名,岗位代码02,该岗位主要职责是从事户籍窗口、档案管理工作。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按1:2比例开考。如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不足1:2比例的,则根据报名情况,经镇党委讨论,相应调整招聘名额。

 

报名条件

1、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行,无违法违纪行为,无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2、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态端正,无残疾,皮肤表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无口吃、斜视、色盲等;有强烈的责任心与上进心,服务意识较强,男性净身高不低于170厘米。
3、户籍或生源地为陶庄镇,且在陶庄镇域范围内有固定住所,需提供户口簿或所在村、居委会证明。
4、要求年龄35周岁以下,男性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女性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有从事户籍窗口档案管理经验者优先),能够熟练运用常用办公软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强制戒毒、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曾经或现正在公安系统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5)有配偶、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等情形的;
(6)有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正被立案审查。有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正在服刑等情况的;
(7)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面试、体测、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七个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1、报名。报名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或委托报名方式(委托人为直系亲属或户籍所在村党组织书记),不接受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1年3月29日-4月2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报名地点在镇政府三楼西侧组织科。

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3张。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名表内容及提供证件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如因填写内容或证件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面试。面试总分100分,主要测试参考对象的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气质、仪表等,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面试人员成绩(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3、体测。体测主要测试参考对象的身体素质是否适应相关工作,测试内容以《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内容及项目为参考标准,能按要求完成各项测试者为合格。
面试、体测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依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出现缺额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考察。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镇党委及派出所组成考察组依据相关规定进行考察。
6、公示。镇考察组根据考试和考察情况,研究提出拟招聘人选方案,报镇党委会研究确定,并对外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7、聘用。公示合格人员,经镇党委研究通过后签订试用期合同,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岗位职责及待遇

1、本次招聘人员人事关系由镇组织科统一管理;

2、新聘用人员试用期半年,试用期间工资每月2500元(由镇财政负担)。试用期满后,由镇组织科会同所派出所共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考核合格者,办理相关手续(聘期为一期三年,到期经本人申请,组织同意后续聘),工资待遇参照同等条件警务辅助人员工资;

本简章由陶庄镇组织科和陶庄派出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23-80959277、15261013003(组织科)
0523-83851101、15052825688(派出所)

监督电话:

0523-80219551、13815905138

中共兴化市陶庄镇委员会

2021年3月27日